农民工欠薪总包单位负什么责任
诸暨律师事务所
2025-05-06
结论:
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总包单位需承担先行垫付、公示支付情况、开设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责任,违反规定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工程建设领域若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导致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还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存储工资保证金。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能及时支付。如果总包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就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若遇到此类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若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导致分包单位拖欠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这保障了农民工能拿到应得报酬,也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公示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义务,这样能让农民工了解工资发放动态,也便于监督。
(3)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专用账户和存储工资保证金,确保工资专项支付。违反规定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以此规范单位行为,保障农民工权益。
提醒:
农民工遇到欠薪问题可留意总包单位是否履行相关责任。总包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不同情况可咨询分析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划拨工程款致分包单位欠薪,应及时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工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总包单位对农民工欠薪担责。工程建设中,建设或总包单位未按约划拨工程款致分包欠薪的,需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
2.分包欠薪时,总包要在工地醒目处公示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3.总包需开农民工工资专户,专用于支付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工资。违反规定会被责令限期改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总包单位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承担重要责任。当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划拨工程款致分包单位欠薪时,要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这有助于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多项义务。需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方便农民工了解情况;要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工资专款专用;还应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工资。
3.若违反上述规定,会被责令限期改正。总包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积极主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建设单位也需及时划拨工程款,共同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用工环境。
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总包单位需承担先行垫付、公示支付情况、开设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责任,违反规定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工程建设领域若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导致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还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存储工资保证金。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能及时支付。如果总包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就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若遇到此类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若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导致分包单位拖欠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这保障了农民工能拿到应得报酬,也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公示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义务,这样能让农民工了解工资发放动态,也便于监督。
(3)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专用账户和存储工资保证金,确保工资专项支付。违反规定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以此规范单位行为,保障农民工权益。
提醒:
农民工遇到欠薪问题可留意总包单位是否履行相关责任。总包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不同情况可咨询分析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划拨工程款致分包单位欠薪,应及时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工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总包单位对农民工欠薪担责。工程建设中,建设或总包单位未按约划拨工程款致分包欠薪的,需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
2.分包欠薪时,总包要在工地醒目处公示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3.总包需开农民工工资专户,专用于支付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工资。违反规定会被责令限期改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总包单位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承担重要责任。当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划拨工程款致分包单位欠薪时,要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这有助于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多项义务。需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方便农民工了解情况;要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工资专款专用;还应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被拖欠工资。
3.若违反上述规定,会被责令限期改正。总包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积极主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建设单位也需及时划拨工程款,共同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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