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是什么

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定,具体如下:
-严重传染病,像肺结核伴空洞反复咯血、急性重型肝炎等。
-无服刑能力的反复发作精神病,例如精神分裂症。
-严重心血管、呼吸、消化系统疾病,如心脏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肝硬化失代偿期。
-肾、神经、内分泌、血液系统疾病及肿瘤等,如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
-脏器损伤、骨关节病、五官伤病及周围血管病有严重功能障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监外执行的疾病范围以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为主要依据,涵盖多种严重病症。这些病症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使得服刑人员无法正常服刑,所以有必要适用监外执行。

为保障监外执行合理公正,可采取以下措施和建议:
1.严格鉴定程序,由专业医疗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客观。
2.建立监督机制,对监外执行过程全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违规操作。
3.定期复查,对监外执行人员身体状况定期复查,一旦康复应及时收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监外执行的疾病范围主要依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确定,涵盖严重传染病、精神病、心血管疾病等多类严重疾病。
法律解析:
监外执行是为了保障罪犯在患有严重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治疗而设立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上述列举的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均是基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来明确的。这些疾病会严重影响罪犯的身体健康,使其在监狱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所以符合条件可进行监外执行。若对监外执行的疾病范围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详尽的解答。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监外执行疾病范围以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为主要依据,这是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服刑人员基本健康权益的考量。严重传染病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急性重型肝炎等,这类疾病具有传染性且严重影响患者健康,在监狱环境中难以得到良好治疗,还可能传染其他服刑人员。
(2)反复发作且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患者无法控制自身行为和意识,不适合在监狱服刑。
(3)严重的心血管、呼吸、消化等系统疾病,以及肾脏、神经、内分泌等方面的疾病,当病情严重到一定程度,监狱的医疗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监外执行是必要的。
(4)恶性肿瘤、严重骨关节疾病等同样会使服刑人员丧失基本的服刑和生活能力。

提醒:申请监外执行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证明等材料。不同病情的认定和申请流程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申请监外执行时,需准备相关医疗诊断证明,这些证明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且证明要详细记录所患疾病情况及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依据。
(二)向执行机关提交监外执行申请,申请中应清晰说明所患疾病属于上述范围,并附上医疗诊断证明。
(三)执行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中配合执行机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永康市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太仓律师 温州瓯海法律咨询 缙云法律咨询 桐乡市律师网 开化县律师网 金华市律师 慈溪市刑事律师咨询 长兴县专业刑事律师 桐庐县取保候审律师 舟山市取保候审律师 绍兴市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黄岩区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洞头区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律师网 绍兴柯桥房产律师 宁波海曙刑事律师 台州椒江律师哪个好 丽水律师哪个好 杭州钱塘律师 淳安律师事务所 天台法律咨询 杭州余杭法律咨询 武义法律咨询 临海刑事律师 湖州吴兴律师事务所 杭州余杭律师 嘉善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常山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湖州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萧山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刑事律师 江山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婺城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